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文件法规 >> 校级文件法规 >> 正文

青海师范大学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师生的实施办法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9-12-19  来源:   浏览次数:


                                  青师大党发【2019】110号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落
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若干措施》等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师生,始终保持党同广大师生的血
肉联系,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加强调查研究

1.完善调研工作机制。领导干部要注重调查研究,结合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重点工作、分管工作和师生员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工作调研。校领导到各学院等基层调研,可结合调研重点和分管工作召开专题或小范围座谈会。调研要以解决问题为导向,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撰写调研报告,提出解决问题和困难的对策及建议,增强调研工作实效性,切忌走过场、搞形式。校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要统筹协调校领导调研工作,避免校领导集中或轮番到一个单位、就同一个问题调研。


2.扎实推进领导干部联点工作。校领导进一步密切与联点单位的经常性联系,加强与分工联系单位师生员工的沟通,指导联点单位加强教学、科研、管理及领导班子建设等工作,推动解决实际问题。校领导要通过随机听课,深入教学第一线,全面了解教学情况,听课后形成的各种材料及意见,由校办公室负责整理并向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反馈。校办公室于每学期末向全校师生通报校领导本学期通过联点解决的问题,提出的工作思路和建议等具体工作情况。各级领导干部要加强与基层单位联系,及时准确掌握基层单位面临的主要问题和存在的困难,提高联点工作的针对性。

二、热情服务师生员工

3.畅通意见渠道。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进一步加大教代会代表提案办理工作力度。重大决策出台前,通过深入走访调研、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充分发挥师生员工在学校改革发展中的知情权、参与权及在重大决策中的重要作用。推进落实党务公开和校务公开制度,不断扩大公开范围,拓展公开渠道。完善书记、校长信箱回复办理工作,对师生来信及时批复、研究、解决。

4.改进工作作风。深刻认识改进领导干部和机关作风的重要意义。继续强化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开阔理论视野,提高理论素养,切实提升各级领导班子提升科学发展的能力。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坚决整治和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强化责任意识,树立职能部门勤政、务实、高效、廉洁的良好形象,切实提高机关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认真落实学校值班制度,加强机关干部及行政工作人员的考勤管理,规范工作纪律,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严禁迟到、早退。工作时间内禁止利用办公设备打牌、下棋、游戏、看影视剧、聊天、购物、买卖股票及无故脱岗离岗等行为。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部门要做好检查督查工作,严格责任追究,对违反禁令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5.密切联系师生员工。各级党组织要深入进行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教育,使广大党员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自觉扎根于师生员工之中,模范地执行党的群众路线。关心师生员工工作、学习和生活上的实际困难,尽心尽力为师生员工排忧解难。认真贯彻落实校领导接待日制度,广泛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协调解决反映的问题。每月下旬第一个周三下午为教职员工和学生接待日。校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具体负责接待日的组织、服务、记录和有关事项督办工作。

三、精简会议活动

6.减少会议数量。各职能部门要本着务实高效的原则,精简各类会议活动。凡职能部门召集各院系领导及工作人员参加的会议,需提前报请分管校领导审批,并报校办公室备案。未经批准,各部门、各院系不得以学校名义召开或承办各类会议、论坛和赛事。确需以学校名义举行的各类会议活动,需提前将会议主题、规模、日程安排等报校办公室(党委办公室)申请,并经学校研究批准。

7.控制会议规模与时间。严格控制参会人数,各类会议只安排与会议内容密切相关的单位及人员参加,不安排与会议内容无关的人员陪会。时间相近及工作内容相同或交叉的会议合并召开。全校性重要工作会议一般不超过两天,全校性工作会议一般不超过半天,各类专题会议原则上不超过3个小时。

8.提高会议实效。加强会议前调查研究和沟通协调,明确会议主题,科学安排会议议程,开短会,讲短话,力戒与主题无关的空话、套话。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改进会议形式,降低会议成本。会议现场布置力求简朴,工作会议一律不摆放花卉、水果,不悬挂横幅。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按照标准用餐、住宿,不组织与会议无关的活动。

9.严肃会议活动纪律。严格执行请假制度,除外出出差,学习或生病、事假等特殊情况外,一律不得请假。确需请假的,在接到会议通知后,需向学校主要负责人或召集会议的分管校领导请假。参加人员名单确定后,不得缺席或随意更换他人参会。不得迟到、早退。会议活动期间须关闭手机,集中精力,认真开会。涉密会议要遵守纪律,不得将手机或具有信息发射功能的网络终端带入会场。重要会议出席情况,由校办(党办)和纪委、组织部在适当范围内进行通报。

四、精简文件简报

10.提高文件、简报和信息质量。严格控制各类文件简报,没有实质性工作指导和经验总结交流意义、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充分利用电子政务平台,推进无纸化办公,大力减少纸质文件数量,凡通过电子公文系统分发的文件不再印发纸质公文。公文要严格控制篇幅,力求“短、实、新”。除重大工作部署性文件外,校党委、校行政印发的文件一般不超过2000字。报送省委、省政府等上级部门的请示、报告一般控制在1500字以内,特殊情况不超过3000字。

11.规范文件、简报和信息报送程序。各单位严格按照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报送文件、简报和信息。下属单位和内设机构的文件、简报与信息未经主管校领导审批不得直接报送省委、省政府及省教育厅等上级部门。上报上级部门的文件需一事一文,不得多头主送。

五、减轻基层负担

12.改进工作方式。召开会议、下发文件、开展工作要给基层工作留出时间,严禁不切实际的要求。严格控制检查、验收等活动,各职能部门不得随意以学校名义开展各类评比表彰活动,确属工作需要的,须于每年年初提交学校相关会议进行审核,获批后实施。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切实减轻基层负担。校领导赴基层开展调研工作,均不得安排在基层单位用餐。

六、加强出访管理

13.规范出访活动。严格执行出访计划审批制度,严格控制出访的天数、人数及出访陪同人员。校领导要结合学校的对外支援、合作办学、国际化办学、高层次人才引进等工作需要,合理安排出访活动。严禁无明确公务、一般性考察和重复考察的团组出访。严格执行出访规定,严守外事纪律。

14.严格外出请销假和报备制度。学校主要负责人离青外出,要按规定向省委省政府或省教育厅领导请假报备。处级干部出差或离校出行,必须按程序向主管校领导请假,并由学校主要负责人批准同意,同时在党委组织部备案。外出请假未经批准的,不得擅自外出。在重要安全稳定工作重要节点,校领导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一律不安排外出。特殊情况外出时,要做好工作交接,并保持通讯畅通,行程如有变化,应及时补充报告。

七、改进新闻报道

15.改进校内新闻宣传工作。新闻宣传要更加贴近师生,校园网、校报等校内新闻媒体要多宣传学校的发展战略和思路,多宣传基层单位的做法和经验,多宣传广大教师和学生的典型事迹。减少校内各类宣传标语、横幅、展板等的数量,多采用新媒体、网络、广播等宣传渠道。

16.提高新闻宣传质量。严把对外宣传意识形态关,围绕学校发展大局,突出工作重点,充分体现新闻价值,提升新闻报道质量和社会影响力。要进一步规范校园网主页新闻发布管理程序,重点突出学校人才培养、教学科研、服务社会等方面的内容,体现特色,凸显亮点,充分发挥宣传喉舌的重要作用。

八、厉行节约

17.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监督。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自觉遵守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规定。购置更新公务车辆依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排量和品牌标准实施。

18.严格控制办公经费。认真执行有关财务规定,强化预算管理,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严禁铺张浪费。降低会议成本,校内各类会议和活动的会议材料一律简装、简印。除会议统一发放的文件材料外,不发放其他宣传材料、画册等。学校内部各类会议和活动所用材料内页双面常规印刷,原则上不使用铜版纸或其他特种纸张,封面不作特殊装帧,并严格控制成本与印量。

19.简化接待工作。上级领导来校视察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不悬挂横幅,不安排礼仪人员,不安排高规格宴请。接待兄弟院校领导及学校来宾要节俭务实,热情周到,突出地方特色。公务接待用餐安排原则上以自助餐为主,不具备自助餐条件的从实从简,不安排宴请,不上高档菜肴。接待要以家常菜、地方菜为主,不上烟酒。本市外兄弟院校和重要客人来校调研,可安排1次工作餐,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超过3人,超过10人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结对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除调任、退休的校级领导以召开座谈会的形式送别外,其余任职、调任、退休人员均不安排迎送活动。

20.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严格履行领导干部婚丧喜庆活动报告备案制度,严谨大操大办或采取分期分批宴请、少报多请等方式变相大操大办,严禁通知直接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个人参加,严禁接受任何管理和服务对象赠送的礼金、礼品等财务。

九、加强检查落实

21.严肃督查落实。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对各项规定特别是量化规定和刚性要求务必不折不扣执行。要把贯彻落实本实施办法的执行情况作为年度述廉内容,纳入干部考核范围。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各单位要把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自觉接受师生员工的监督。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各单位落实本办法的实际情况的督促检查。